
化妆品致并病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化妆品本身的因素:1、原料的质量问题:化妆品由香料、防腐剂、乳化剂、色素、避光剂、染发剂、添加剂和一些重金属等成分组成。它们中好多成分是化学合成的,有的有直接刺激性;有的是致敏原而引起接触过敏性皮炎;有的接触皮肤后可能出现光敏反应或光毒反应;有的内含类固醇激素导致皮肤色素改变;有的内含重金属(如铅、砷、汞、钛等)引起皮肤黏膜慢性中毒或阻塞毛孔引起座疮等。2、化妆品质量的问题:有些化妆品没有严格按国家的标准来组织生产,存在着许多违规的问题,如细菌、重金属及激素类的超标,违禁成分的使用等等,均可造成对皮肤的直接损害。某些生发剂中含有敏乐啶,使用不当常引起额面部多毛症;有人常用激素类化妆品,可导致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皮肤变薄萎缩等。
二、使用者的问题:1、使用化妆品不当。在没弄清自己的皮肤类型前,盲目选用化妆品,如油性皮肤者,却选用脂类美容品;也有过多过厚使用油霜类化妆品,致使毛孔堵塞,引起痤疮的发生;还有些人使用化妆品种类多、品种杂,同时也不注意及时清洁,也容易造成皮肤的损害。2、使用者肤质敏感,使用化妆品容易造成皮肤的过敏反应,尤其是使用成分复杂的高级进口化妆品,致敏的机会较多。
二、使用者的问题:1、使用化妆品不当。在没弄清自己的皮肤类型前,盲目选用化妆品,如油性皮肤者,却选用脂类美容品;也有过多过厚使用油霜类化妆品,致使毛孔堵塞,引起痤疮的发生;还有些人使用化妆品种类多、品种杂,同时也不注意及时清洁,也容易造成皮肤的损害。2、使用者肤质敏感,使用化妆品容易造成皮肤的过敏反应,尤其是使用成分复杂的高级进口化妆品,致敏的机会较多。

化妆品皮肤病的种类及临床表现:
1.化妆品刺激性皮炎
本症相当常见,约占化妆品皮肤病的70%以上。其特点是皮疹局限在使用化妆品的部位,主要表现为疼痛、烧痒或烧灼感。皮疹一般为干燥性红斑、丘疹、脱屑,但也可发生水疱、糜烂、渗出等症状。在使用某种化妆品后一周内发病,个别劣质化妆品往往在初次使用后即发生。合格的化妆品往往刺激性很低,如产生刺激性皮炎也需长期反复应用后才发生反应。
本症相当常见,约占化妆品皮肤病的70%以上。其特点是皮疹局限在使用化妆品的部位,主要表现为疼痛、烧痒或烧灼感。皮疹一般为干燥性红斑、丘疹、脱屑,但也可发生水疱、糜烂、渗出等症状。在使用某种化妆品后一周内发病,个别劣质化妆品往往在初次使用后即发生。合格的化妆品往往刺激性很低,如产生刺激性皮炎也需长期反复应用后才发生反应。
2.变态反应性皮炎(化妆品过敏)
是由于接触化妆品中某些过敏成分所致的皮肤炎症。由于致敏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常出现在使用化妆品后几天甚至几年后发生,因此许多患者往往忽略化妆品会致敏的因素。临床表现主要为红斑、丘疹、水疱、渗液及结痂,伴瘙痒,也可能出现全身不适症状。一般发生在接触部位,也可发生于头面部及全身其它部位,如染发出现的过敏等。
3.色素性化妆品皮炎
因使用化妆品不当招致皮肤的色素沉着,多发生于面部,表现为棕灰色或黑色色素沉着斑。经过组织病理及斑贴试验研究,证明了该色素斑是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引起的,故称为色素性化妆品皮炎。
4.化妆品引起的色素脱失
化妆品引起的色素脱失时有报告。主要表现为皮肤类似白癜风样的白斑,发生于应用化妆品的部位,有再次应用加重的症状,证明了白斑是由于化妆品引起的。
5.化妆品毛发改变
化妆品引起的毛发改变常见于初次应用染发剂后2~5小时左右,头皮烧灼样疼痛、头发大片脱落,皮肤出现红斑水疱等症状。除脱发外,某些化妆品还可引起发质改变,如毛发色黄、质松脆、分叉等,也有出现面部多毛的病例。
6.光敏感
化妆品光敏感是由于化妆品(如香水)中含有光毒性植物成分甲氧基补骨脂素,接触皮肤后再经紫外线照射,可引发皮肤红斑及水疱。还有许多物质是光过敏原,可直接诱发光损害。近年因防晒剂的广泛应用,防晒剂本身的光敏感反应也逐渐增多,给诊断增加了难度。
7.化妆品痤疮
由于某些化妆品中的微粒成分堵塞皮脂腺口或油脂成分堵塞毛囊口,刺激毛囊口上皮细胞增生所致,形成皮肤痤疮样的病损,多见于接触部位。由发膏剂引起的痤疮主见于额部,而面部化妆品引起的痤疮可见于整个面部。
8.化妆品甲改变
由指甲油、甲清洁剂等甲用化妆品引起的甲变形、甲胞裂及甲沟炎等改变。
9.接触性荨麻疹
在使用某些化妆品(乙醇、橡胶乳、染发剂、对苯二胺、漂白剂等)后数分钟出现的皮肤反应,包括局部瘙痒或刺痛、烧灼感、皮肤发红或出现风团。一般在24小时内消褪。接触性荨麻疹综合症指除局部反应外,还可出现憋气、咳嗽、哮喘、血压下降等全身表现。
是由于接触化妆品中某些过敏成分所致的皮肤炎症。由于致敏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常出现在使用化妆品后几天甚至几年后发生,因此许多患者往往忽略化妆品会致敏的因素。临床表现主要为红斑、丘疹、水疱、渗液及结痂,伴瘙痒,也可能出现全身不适症状。一般发生在接触部位,也可发生于头面部及全身其它部位,如染发出现的过敏等。
3.色素性化妆品皮炎
因使用化妆品不当招致皮肤的色素沉着,多发生于面部,表现为棕灰色或黑色色素沉着斑。经过组织病理及斑贴试验研究,证明了该色素斑是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引起的,故称为色素性化妆品皮炎。
4.化妆品引起的色素脱失
化妆品引起的色素脱失时有报告。主要表现为皮肤类似白癜风样的白斑,发生于应用化妆品的部位,有再次应用加重的症状,证明了白斑是由于化妆品引起的。
5.化妆品毛发改变
化妆品引起的毛发改变常见于初次应用染发剂后2~5小时左右,头皮烧灼样疼痛、头发大片脱落,皮肤出现红斑水疱等症状。除脱发外,某些化妆品还可引起发质改变,如毛发色黄、质松脆、分叉等,也有出现面部多毛的病例。
6.光敏感
化妆品光敏感是由于化妆品(如香水)中含有光毒性植物成分甲氧基补骨脂素,接触皮肤后再经紫外线照射,可引发皮肤红斑及水疱。还有许多物质是光过敏原,可直接诱发光损害。近年因防晒剂的广泛应用,防晒剂本身的光敏感反应也逐渐增多,给诊断增加了难度。
7.化妆品痤疮
由于某些化妆品中的微粒成分堵塞皮脂腺口或油脂成分堵塞毛囊口,刺激毛囊口上皮细胞增生所致,形成皮肤痤疮样的病损,多见于接触部位。由发膏剂引起的痤疮主见于额部,而面部化妆品引起的痤疮可见于整个面部。
8.化妆品甲改变
由指甲油、甲清洁剂等甲用化妆品引起的甲变形、甲胞裂及甲沟炎等改变。
9.接触性荨麻疹
在使用某些化妆品(乙醇、橡胶乳、染发剂、对苯二胺、漂白剂等)后数分钟出现的皮肤反应,包括局部瘙痒或刺痛、烧灼感、皮肤发红或出现风团。一般在24小时内消褪。接触性荨麻疹综合症指除局部反应外,还可出现憋气、咳嗽、哮喘、血压下降等全身表现。
10.系统性接触性反应
系局部化妆品过敏后,再食入或吸入该过敏成分引起的一种全身湿疹或发疹样改变。主要是由于食品或饮料中的某些防腐剂与化妆品中的防腐剂相同所致。
11.主观刺激性反应
即化妆品不耐受。患者在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疼痛、瘙痒等症状,但检查皮肤无异常,多见于皮肤白嫩的女性。
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断:
1.应用化妆品史
化妆品皮肤病患者发病前应有使用化妆品的历史,在停用可疑化妆品后患者的皮损可以治愈或明显好转。
2.发病部位
发病部位多在化妆品直接接触的部位。也有病变扩展到非接触部位,即使用化妆品的周围出现接触性皮炎。还有一些情况发生于间接接触的部位,如指甲油过敏病人,其皮疹常常不在甲周而在指甲所接触部位,如眼睑、颈部或外阴部。这些部位的反应往往比原发接触部位更为强烈。
系局部化妆品过敏后,再食入或吸入该过敏成分引起的一种全身湿疹或发疹样改变。主要是由于食品或饮料中的某些防腐剂与化妆品中的防腐剂相同所致。
11.主观刺激性反应
即化妆品不耐受。患者在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疼痛、瘙痒等症状,但检查皮肤无异常,多见于皮肤白嫩的女性。
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断:
1.应用化妆品史
化妆品皮肤病患者发病前应有使用化妆品的历史,在停用可疑化妆品后患者的皮损可以治愈或明显好转。
2.发病部位
发病部位多在化妆品直接接触的部位。也有病变扩展到非接触部位,即使用化妆品的周围出现接触性皮炎。还有一些情况发生于间接接触的部位,如指甲油过敏病人,其皮疹常常不在甲周而在指甲所接触部位,如眼睑、颈部或外阴部。这些部位的反应往往比原发接触部位更为强烈。
3.斑贴试验
斑贴试验是确诊过敏性化妆品皮炎的重要手段。斑贴试验即把少量化妆品涂抹在前臂屈面的正常皮肤上,再用2cm2左右的不透气的玻璃纸或蜡纸铺盖,并用胶布固定24~48小时,以观察皮肤的变化。如果皮肤出现明显的红斑、丘疹、红肿、水疱及瘙痒等症状时,即为阳性反应,可以考虑化妆品为致敏原。一般的化妆品如面霜、营养霜、护肤霜等患者直接用原物自行做斑贴试验,而清洁剂、定型剂、口红等则应稀释后作试验。
4.光斑贴试验
是在皮肤斑贴实验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剂量的紫外光照射,观察皮肤的反应,用于检测化妆品中光过敏原的存在,以确定光敏性化妆品皮炎的诊断。
5.应用试验
在斑贴试验阴性,而又怀疑是化妆品皮炎时使用,即重新使用该化妆品看是否发生反应,本方法可以发现包括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以内的多种皮肤反应。
化妆品皮肤病的治疗:
斑贴试验是确诊过敏性化妆品皮炎的重要手段。斑贴试验即把少量化妆品涂抹在前臂屈面的正常皮肤上,再用2cm2左右的不透气的玻璃纸或蜡纸铺盖,并用胶布固定24~48小时,以观察皮肤的变化。如果皮肤出现明显的红斑、丘疹、红肿、水疱及瘙痒等症状时,即为阳性反应,可以考虑化妆品为致敏原。一般的化妆品如面霜、营养霜、护肤霜等患者直接用原物自行做斑贴试验,而清洁剂、定型剂、口红等则应稀释后作试验。
4.光斑贴试验
是在皮肤斑贴实验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剂量的紫外光照射,观察皮肤的反应,用于检测化妆品中光过敏原的存在,以确定光敏性化妆品皮炎的诊断。
5.应用试验
在斑贴试验阴性,而又怀疑是化妆品皮炎时使用,即重新使用该化妆品看是否发生反应,本方法可以发现包括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以内的多种皮肤反应。
化妆品皮肤病的治疗:

对皮炎者,应用清水反复清洗,避免搔抓及肥皂洗涤。轻度的皮炎,可口服抗组织胺药(如扑尔敏,西斯敏等)及维生素C,严重者可口服强的松等类固醇激素,静注10%葡萄糖酸C、10%葡萄糖酸钙等。局部可外涂炉甘石洗剂或氧化锌软膏,对慢性皮炎可外搽氢化可的松霜或2%苯海拉明霜。中药可选用祛风凉血,清热解毒方如龙胆泻肝丸(汤),防风通圣丸等。
对色素沉着者,可内服或静滴维生素C,内服中药六味地黄丸,道遥丸等,外涂氢醌霜,壬二酸霜或SOD霜等,并注意避免日晒。
对痤疮者,可先用温水中性皂清洁皮肤,再外用复方硫磺洗剂,有炎症者内服抗菌素(如红霉素,四环素类药物等),局部可配合面膜倒膜治疗。
其他如毛发、指甲的损害,经停用化妆品并及时对症处理,均可治愈。
预防办法及注意事项:
1.化妆品的选择:选择品牌信誉好的化妆品,避免因生产工艺、产品原料、质量及检测手段等方面的不良因素造成对皮肤的损害。因化学制品药理作用强、副作用难以预料和控制,因此尽量避免使用化学成分较多的化妆品,而选择使用天然原料,如人参花粉,氨基酸,蛋白质,貂油胎盘等制成的化妆品。
2. 正确使用化妆品:应根据自己的皮肤类型及季节选用化妆品。如干性皮肤选用保湿油润型化妆品,油性皮肤选用粉质、少油型化妆品,秋冬干燥季节宜用冷霜、润肤霜而少用或不用雪花膏,蜜类(奶液)四季均可使用。在一般情况下,不宜浓妆艳抹,晚上入睡前应清除面部化妆品。不要带妆入睡。
3. 使用合格的化妆品。长期不用、过期或被微生物污染的化妆品不能再使用。若发现化妆品中有气泡异味、颜色改变、出现霉斑、变稀或出水等情况,说明化妆品可能被污染,不宜应用。某些化妆品若夏季不用,则可放入冰箱冷藏,以防变质。
4.使用前的实验:为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可在用前先做皮肤斑贴试验,若为阳性反应则应停用该化妆品,若无反应,说明该经妆品是安全的。因许多化妆品配方并不公开,消费者并不能规避其中的过敏成分而盲目选用,在这种情况下,化妆品应用前的斑贴试验就显得尤为重要。简单的做法,可先使用少量化妆品涂抹在耳后及前臂屈侧的皮肤上,经使用一段时间(24~48小时)后,无皮肤的不良反应,即可放心地使用。染发剂致敏者较多,可先取少量做过敏试验,以确定是否能用。
5.不要同时应用几种化妆品,选用适合自己面部皮肤的1~2种口碑较好的化妆品,以后不要轻易更换品种。
5.不要同时应用几种化妆品,选用适合自己面部皮肤的1~2种口碑较好的化妆品,以后不要轻易更换品种。